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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听课指导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湖南省教… 资料来源:<a href='/ShowCopyFrom.asp?Cha 发布时间:2018-12-03 浏览量: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听课指导工作的通知

      湖南省教育厅

 

湘教通〔2018〕486

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

听课指导工作的通知

 

各普通高等学校:

为进一步摸清全省高校思政课课堂教学状况,加强专家对一线教师的教学指导,将分三批开展覆盖全省所有普通高校的思政课听课指导工作。具体工作方案如下:

一、听课时间

第一批:201811月中旬12月中旬

第二批:20193月中旬5月中旬

第三批:201910月中旬11月中旬

二、听课专家

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(以下简称教指委)委员18人。

三、听课范围

全省106所普通高等学校,其中第一批听课指导学校名单见附件,第二批、第三批听课指导安排将另行通知。

四、听课方式

1. 综合考虑地域分布、高校类型、办学层次等因素,将18名教指委专家分为6组,每组承担5所高校的听课任务,每所高校听2-3堂思政理论课。每组专家结合听课学校实际和本人工作安排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听课指导工作。

3. 教指委专家听课后要与教师当面交流,指导教学工作;对学生进行访谈,了解学生对思政课教学状况的评价;同时,对该校的思政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情况、教材使用情况、课时、学分落实情况、经费保障情况进行调研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听课指导工作,明确专门工作联系人,配合做好协调和相关工作。第一批听课指导的高校需于1111日之前将本校工作联系人和11月、12月的思政理论课课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到省教育厅思政处。请教指委专家所在高校积极支持专家参加听课指导工作。

2. 为了解原生态课堂情况,采集一线真实数据,本次听课指导工作原则上采取不打招呼随机听课的方式。对于门禁制度严格及交通不便地区的高校,教指委专家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,可提前1-2天通知相关高校工作联系人,但原则上不告知拟听课班次和教师。

3.教指委专家在听课指导后需认真填写听课指导记录,并结合在听课指导调研中的发现、感受和思考,以组为单位撰写至少1篇听课指导总结和调研分析报告,报告应全面总结教指委专家组全体专家听课情况、准确评价听课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,系统分析各校思政课机构建设和质量提升存在的问题,对我省思政课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,在听课指导工作结束后的一周内交教指委秘书处。

4.听课专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要求,自觉维护教指委的良好形象,不得在听课高校进行有偿讲学,不提与听课指导无关的要求,不参加与听课指导无关的活动,不接受任何礼品和纪念品。

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:殷劭、肖霖予,联系电话:0731-82204082,电子邮箱:hnjygwxcb@163.com 

   

附件:第一批听课指导学校名单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湖南省教育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11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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